建人函〔2017〕410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我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全省建设行业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有序、高效、廉洁运行,我厅近期对原有职称评审专家库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推荐评审专家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全省建设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未因存在从业不良行为受到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理的。
(二)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一级注册师执业资格,熟悉本专业技术工作。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推荐表格和准备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材料核实,并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主管部门审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推荐人选材料汇总、审核后,入选职称评审专家库。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积极推荐本单位优秀人才,并对申报人条件和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请各单位统一整理推荐材料,于2017年8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厅组织人事处(个人申报不予受理),其中材料复印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1、《海南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含电子版光盘)各1份。
2、推荐人选身份证、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单位公示证明(注明公示无异议)1份。
联系人:柳济杰 电话:65200072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03室
附件:1.《海南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
2.《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3.单位公示(样式)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