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建设工会委员会
关于举办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2021年职工摄影书法绘画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各协(学)会,各企、事业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弘扬新时代主旋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住建人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作出的贡献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省住建厅、省建设工会决定举办2021年摄影、书法、绘画评比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摄影书法绘画评比活动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设工会委员会主办,海南省建筑业协会、海南省勘察设计协会协办。
二、征稿对象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职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协(学)会、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三、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应主题鲜明,立意深刻,有思想内涵,弘扬正能量。抒发对党的热爱和忠诚;展现党员干部的先锋形象;展现我省改革开放以来城乡人居环境发生的巨大改变,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发表以来,我省在自贸港建设、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新变化、新面貌以及一线职工、农民工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匠人风采。
2.每幅参加评比的作品必须注明作品名称、单位名称、作者姓名(请写实名,不接受笔名)和联系方式。
3.参评作品创作时间为近三年,鼓励新作,摄影作品今昔对比照不受限制。
4.摄影作品每人投稿不得超过3幅/组(每组限6张照片)。不允许对原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不允许对原画面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污点除外);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作品,可以整体转换黑白或单色。自行保留好原始照片和完整的照片信息,以便获奖后调用。历届获奖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5.书法作品毛笔或硬笔均可,字体不限。比赛作品毛笔以四尺竖幅为宜,硬笔用A3或A4纸。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宣纸,除楷书外其它字体均需附释文,不必装裱(简托除外)。书法作品投稿每人不得超过3幅。
6.绘画作品含国画(四尺三开),水彩画、水粉画、蜡笔画、素描、速写、彩笔(四尺四开)。绘画作品投稿每人不得超过3幅。
7.干部职工提供的作品均须保证为原创作品并享有完全版权。若提供作品牵涉知识产权或肖像权等法律问题所引起的纠纷,则由参评人自行负责。
四、奖项设置
1.摄影作品(含相机、航拍、手机摄影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一等奖3名,每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1500元。
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60名,每名奖金300元。
2.书法绘画作品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一等奖3名,每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1500元。
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20名,每名奖金300元。
各奖项设置将根据收到作品数量适当调整,实际评奖数量以评审结果为准。
五、活动安排
(一)举办摄影基础培训班
拟于5月份举办摄影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时间为两天,室内理论知识培训一天,邀请摄影老师讲授摄影基础知识(包括光圈、快门速度、构图、新闻摄影、人物摄影的拍摄技巧等);室外现场教学一天。请各单位于4月16日前将培训班报名表报省建设工会。
(二)报送作品
各单位于5月20日前按摄影、书法、绘画类别分类报送作品参加评比。
(三)作品评审
6月上中旬,组织摄影、书法、绘画和建筑领域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 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四)获奖作品展览
6月下旬,对获奖作品进行颁奖并展览。
六、投稿方式和投稿要求
1.摄影参赛作品须压缩成小图(JPEG格式,边长1024像素),发送到邮箱hnjstzw@163.com,注明相片作品的内容、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书法、绘画作品以纸质版方式报送。
2.摄影、书法、绘画参赛作品投稿者须将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含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所在单位),寄往海南省建设工会(地址:海口市海府大道5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楼504房,邮编:570204)。证明材料也可扫描成PDF发送到以上邮箱。
七、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参加摄影书法绘画评比活动。
2.在相关宣传、展览活动中,主办方对所有征集作品拥有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参评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资料或备份。
联系人:林 燕 13518058458 黄符杰 13976649910
附件:摄影培训班报名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建设工会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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