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设协[2024]1号
海南省勘察设计协会
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企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报送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
二、报送流程
(一)年报
1.各勘察设计企业于2024年2月28日前,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https://jzsctjbb.mohurd.gov.cn,以下统称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各项统计调查数据,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扫描件。
2.我协会负责审核本地区统计调查数据,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审核完成后,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将本地区统计调查数据报送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3.本地区年度工程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下同)8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的企业,于2024年5月31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将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反映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或报送材料不能准确反映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企业,将不列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收入排序名单。
(二)月报
1.各勘察设计企业于每月7日前,登录统计调查系统填报人员就业情况表。
2.我协会负责本地区人员就业数据的复核和汇总,复核完成后,于每月10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报送本地区人员就业数据。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勘察设计企业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准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调查数据。
(二)对未报、迟报、拒报、虚报和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信息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省住建厅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资质动态核查对象。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11号)请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01/20240108_776157.html)
四、联系方式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 010-58934169
技术咨询 010-88018812、88018813
海南省勘察设计协会联系方式:
李辉 电话:0898-65390492 13876027877
海南省勘察设计协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