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防水工程市场监管和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房屋建筑防水工程是房屋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建筑物使用功能。建筑物渗漏问题,不仅扰乱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秩序,而且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近年来我省房屋建筑渗漏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业主投诉逐年攀升。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工程防水施工管理,提升房屋建筑工程防水质量,确保建筑物使用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市场监管 (一)提高对防水质量重要性认识。我省属海岛型气候,常年多暴雨、台风,更加凸显建筑防水的重要性。海水和咸湿的海风对沿海地区的建筑物侵蚀比较严重,海边建筑物因为氯离子的存在和强泛碱现象,极易导致防水层被破坏而产生渗漏。因此,我省建筑防水工作具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对建筑防水的设计、施工工艺和建筑物防水性能要求较高。房屋建筑工程一旦出现渗漏,进行补漏的工艺复杂,投入成本高,治理难度大。房屋渗漏引发业主不满,造成业主邻里关系不合谐,引发社会问题。因此,项目参建各方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从维护社会和谐和提升房屋建筑质量的高度,提高对我省建筑防水质量重要性的认识。 (二)严格资质审查,强化市场准入监管。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严格审查专业防水施工队伍的资质,只允许总承包施工单位或具有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企业承包防水工程。对省外入琼的防水施工企业实施备案管理,严格审查其是否具备与资质相对应的技术管理人员。 (三)规范发包分包和岗位培训,加强市场监督执法。一是施工总包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的,应分包给具有防水施工专业资质的单位;省外防水施工单位应在我省办理分支机构备案。二是防水施工人员应持有防水工职业资格上岗证,各施工单位要加强防水工人上岗证培训工作,提高防水施工队伍的素质和技能。三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筑防水工程的市场监管,确保防水材料、防水设计和防水施工满足规范标准和海南特殊气候条件以及海岛环境的要求。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的劣质防水材料、无资质施工、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防水质量 (一)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标准、规范进行防水设计、施工。原则上防水工程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进行分包,建设单位不得指定或推荐防水施工队伍。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要组织有关参建单位进行专项工程验收,未经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二)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进行防水工程设计时,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及有关规定,注重材料防水的同时,注重构造防水。1.屋面、地下室根据使用功能和使用年限确定防水等级,根据具体环境和部位选择适宜的防水材料2.屋面防水层必须设计在混凝土基面之上保温层之下,或者在混凝土基面及保温层表面各设计一层防水层3.依据住建部《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235-2011,年降雨量≥800mm地区的高层建筑外墙宜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我省各市县年降雨量均超800mm,建筑物外墙应设计防水层,并宜做外墙整体挂网设计。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图应有主要防水部位的防水方案、选材及技术要求说明等内容。特殊部位的防水要进行专门设计,并附有详细节点大样和说明所选用的防水材料,应注明该产品的性能和技术指标,不得指定生产厂家。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除对防水工程设计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外,还应加强对建筑防水工程设计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审查,对不符合防水标准规范要求的施工图不得审查通过。 (四)施工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 1.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按图施工。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防水工程的管理,将防水工程的施工进度安排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包单位或防水专业分包单位严格按照防水设计施工图和防水工艺操作规程施工,应有相对稳定的防水专业施工队伍和技术人员。 2.制定防水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应按照工程特点及防水工程要求,制定防水工程施工方案和保证施工质量的措施,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3.严把材料进场关。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防水材料质量应由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施工过程中遵守防水材料报验送检制度、隐蔽工程报验制度,未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查验或查验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外加剂型防水材料,如防水剂、聚合物砂浆外加剂等防水材料,进场前应做好相应添加比例成型后的防水材料抽检,抽检合格后才能使用。水泥基聚合物防水涂料(即JS涂料)进场施工时,粉料和液料必须严格按标准配比使用。 4.提高现场防水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屋面、地下室、外墙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在施工工艺上尤其注意以下几点:①屋面:基础层须将缺陷裂纹进行防水修补,细部节点(转角部位、女儿墙、管根、地漏等)处要进行防水加强处理,卷材搭接符合防水规范要求,防排结合。②外墙:应满挂钢丝网或钢板网,批档水泥砂浆时要分两次以上批档,其中防水层施工时可使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按防水乳液比水泥砂浆1:6-8进行(要符合聚合物水泥砂浆标准JC/T984-2005),厚度按设计要求4-8mm或1.0mm厚水泥基聚合物防水涂料(即JS涂料)或1.2mm厚聚合物水泥防水灰浆涂料。③地下室:基础层须将缺陷裂纹进行防水修补,节点处要进行防水加强处理(转角部位、电梯井、后浇带、施工缝、预埋件、变形缝),卷材搭接符合防水规范要求。④卫生间:管根、地漏、阴阳角和门槛要先进行特殊防水处理,之后再大面积做卫生间的防水施工,防排结合。⑤窗户:根据海南岛台风气候,窗框填缝隙时应使用特殊聚合物水泥砂浆(硫铝酸盐水泥)按比例防水乳液比水泥砂浆1:6-8进行,不宜填入发泡胶,窗户部位应进行防水增强处理。 5.做好防水测试检验。施工完毕后,要组织防水工程现场测试检验,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房屋的屋面、厨房和卫生间的地面等部位实施48小时的蓄水试验,对外墙、门窗周边进行12小时淋水试验,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工程验收时,要提交完整的技术质量保证资料。 (五)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核总包单位或专业防水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防水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使用批次建筑防水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以及材料检测报告,按有关规定对防水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不合格的防水材料或施工单位不按标准规范以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止施工,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 三、强化质量监管,落实质量保修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提高认识,强化防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审查专业防水施工队伍的施工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抽查防水材料合格证书、专业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的岗位资格证、材料复检报告以及防水工程实体质量。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专项验收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建筑防水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对不将防水材料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对使用不合格建筑防水材料或防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二)进一步落实防水工程的质量投诉处理和质量保修制度。对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范围的建筑工程出现渗漏的,建设、施工单位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和义务,及时对渗漏部位实施维修,对责任单位拒不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四、加强行业引导,促进企业自律 行业协会应当积极配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行业发展引导,深入了解防水行业发展动态,针对低价恶性竞争等突出问题及时发布行业预警。指导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加强企业自律,保证防水工程质量。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