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下午,厅机关党委组织召开“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推进会”,已经报备创建青年文明号各单位号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团省委“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海南省青年文明号”的文件精神,对评选原则、评选标准、评选要求做了具体的强调,要求大家要认真负责,树立榜样。
机关党委书记、副厅长陈孝京同志对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创建青年文明号。指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共青团组织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服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而实施的青年文明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引导广大职业青年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贡献。
希望各单位利用好创建青年文明号这一平台,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职工弘扬职业道德,规范信用行为,转变职业作风,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社会道德体系中发挥示范作用。
二、明确创建标准,服务中心工作。青年文明号活动以创建为核心,引导基层单位结合生产、经营、服务、管理的实际抓创建。创建集体要以国家和海南省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开展创建活动。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要紧扣单位中心工作,以优质、高效、协作为目标,切入本单位工作的各个环节。促进广大青年职业文明水平的提高,促进基层单位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文明新风的弘扬。
三、责任到人,认真抓落实。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做到活动有计划,创建有目标,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把创建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陈孝京副厅长强调:厅机关党委、机关团委要积极培育更多的青年集体参与到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当中来,要积极宣传,让各单位了解创建标准,创建要求,并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指导,不断提高各单位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质量。